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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组织我校教师参加东北师范大学培训部2017年春季外语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2-22 作者: 点击:
wenxy 发表于: 2016-12-22 14:02 点击:1344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相关文件精神,拟申报或派出的国家公派留学教师,必须具有合格的外语成绩。为保证我校教师能正常申报和派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
1.已被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录取,外语成绩未达标的人员;
2.近2年拟申报国家公派留学项目,不具备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合格成绩的人员自愿参加。
二、培训安排
1.报到、缴费
时间:2017年3月1日(星期三)8:30-15:30
地点: 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留日预校)办公室317室
2.测试
时间: 2017年3月2日(星期四)上午8:00(凭身份证于8:15入场完毕)
地点: 东北师范大学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留日预校)
3.培训
时间:2017年3月3日(星期五)—2017年6月28日(星期三)
(1)全日制班
上课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8:10-11:25
星期一 13:30-15:00 15:15-16:15语法(选修)
(2)周末班
上课时间:星期五13:30-16:45 星期六、星期日全天:8:30-16:45
星期一 15:15-16:45语法(选修)
总课时:不少于300课时
培训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东北师范大学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2017年春季学期国家公派出国英语高级培训班简章》(http://lryx.nenu.edu.cn/info/1023/1593.htm)。
三、培训语种
培训语种:英语
四、培训费用
1.参加英语培训的教师培训费先由个人垫付,其他费用自理。培训合格的教师,如在成绩有效期内被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国家公派项目录取且外语是项目规定必要条件的,学校将报销培训费的一半。
2.其他小语种培训按照国家规定到指定地点参加培训,小语种国家实行免费培训,学校为教师报销往返旅费和住宿费,其余费用自理。
3.以上费用每人只限报销一次。
4.各附属医院的报销标准由所在单位自行决定,学校不承担此部分费用。
5.缴费刷卡单留存,以备报销时使用。
五、相关说明
1.本外语培训的有效期为2年,请各位教师做好计划,避免成绩失效。
2.为提高教师的外语水平,我校每年秋季举办PETS5考前强化培训班,学校也鼓励教师参加我校举办的培训班。
3.学校鼓励教师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获得合格成绩的教师将报销考试报名费用(不限次数),并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出国留学项目。
4.报到当日请各位老师携带身份证及银行卡。
六、报名手续
1.参加培训的教师填写《吉林大学教师国内进修审批表》(此表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主页http://rsgl.jlu.edu.cn下载管理下载),各单位将《吉林大学教师国内进修审批表》、《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培训报名人员一览表》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于2017年1月6日(星期五)前交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师资培养科(行政楼820室),电子信箱:shuchang@jlu.edu.cn。
2.培训结束后,培训教师请持《培训合格证》《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习总结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师资培养科办理登记手续,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录取后办理报销手续。

联 系 人:舒畅 李立群 曲裕吉
联系电话、传真:85167447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

2016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