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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开展第61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1-11 作者: 点击:

校内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2017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文件精神(附件1),学校现开展第61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以下简称“面上资助”)申报工作。为做好此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凡我校在站时间不超过18个月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已获得过面上资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除外)均可申请,入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和“香江学者计划”的派出人员在未结束派出工作前不可申请。

2.涉密项目不允许申报。

二、资助金额

一等8万元,二等5万元。

三、申报程序

1.网上申报。申请人于即日起至2017226日,登陆中国博士后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报软件,网下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并在线上传提交。申请人对已在网上提交的申报数据有修改要求时,请于2017226日前通过电子邮件联系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2.材料准备。申请人在线打印1份《申请书》,《申请书》中的校验码与网上一致为有效;在线打印《专家推荐意见表》,分别交合作导师及同行专家填写,并复印1套;下载打印1份《吉林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第60批面上资助申请表》(附件2)并签字盖章。

3.材料报送。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后将上述纸质材料(《申请书》原件1份、《专家推荐意见表》2套、《吉林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第60批面上资助申请表》1份)于2017225日和26日两天集中报送至学校博士后工作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四、注意事项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按申请人填报的二级学科对申报材料进行分组评议,申请人在《申请书》封面中填写投送学科时,二级学科须与申报项目所属学科保持一致。

2.申请人不得在《申请书》标识为红色的边框内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视为故意向评审专家泄露个人信息,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根据评审专家认定的结果,取消申请人的资助资格。


联 系 人:蒋磊  王昊丰  申 川

办公地点:中心校区鼎新楼6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博士后管理科)

办公电话:0431-85151333

电子邮件:bshgzbgs@jlu.edu.cn


   附件:1.2017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指南.pdf

     2.吉林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第61批面上资助申请表.doc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

2017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