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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关于开展2018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31 作者: 点击:
2018年01月24日 09:23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


校人字〔2018〕第24

校内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为有效结合内地与香港的人才资源和研究资源优势,共同促进国家科技和社会经济发展,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香港学者协会决定共同实施内地与香港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即“香江学者计划”),每年选派一批博士后研究人员赴港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现就做好我校2018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香江学者计划”的主要内容

   “香江学者计划”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两年。2018年度全国范围内拟选派60人,资助经费为每人30万元人民币和30万元港币,主要用于支付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科研补助、社会保险及往返旅费。

   “香江学者计划”人员视为我校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从我校办理进站手续。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应为人事关系在我校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和拟进站的2018年应届或新近博士毕业生(一般应为毕业三年以内)或我校教学、科研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不超过35周岁,身心健康。

   (二)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三)具备良好的英语能力。

(四)能全职在港工作两年。

   (五)专业领域:基础研究、生物医学、信息技术、农业、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

   (六)此前未获得过本计划以及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支持“率先行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与中国科学院联合资助优秀博士后项目等博士后人才资助项目。

(七)在站博士后人员须经合作导师及流动站所在中层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含定向委培博士毕业生)还须征得学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同意。

   三、遴选原则

   个人申请,学校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

四、申报程序

   (一)岗位需求

   港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将于125日在中国博士后网(www.chinapostdoctor.org.cn)上公布,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申报材料

   1.网上申报

申请人于215日—313日期间登录中国博士后网,进入“业务工作办理--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评审系统下载并填写《“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上传申报表电子版(附件1)及主要证明材料扫描件。

申报材料要简明扼要,介绍性文字要真实、准确、重点突出。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2.纸质材料

纸质申报材料合订本一式2份,装订要求为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附件2)。所需材料如下:

   1)《“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

2)身份及学历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如还未进行答辩,可先进行申报,在办理进站手续时提供博士学位证书。

3)代表个人最高水平的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论文提供摘要及收录检索证明,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

合订本由(拟进站)博士后流动站所在单位审核后报送学校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三)材料报送

   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将于2018312日和313日两天集中接收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要保证材料的真实、准确,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若发现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将取消申请人申报和获选资格。

   2.申报材料如涉密,须做好脱密处理。


   联 系 人:王昊丰申 川

   办公地点:中心校区鼎新楼A625

   办公电话:0431-85151333


   附件:1.“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doc

        2.“合订本”封面及目录.docx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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